近日,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《浙江省景区城建设指南(2023年修订版)》以及《浙江省景区镇(乡、街道)建设指南(2023年修订版)》,对建设景区城、景区镇(乡、街道)提出了具体要求。
景区城
什么是景区城?
(相关资料图)
以县(市、区)建成区为景区城范围,地方文化特色鲜明、人居环境优美和谐、公共服务普惠完善、休闲业态丰富多元、综合治理井然有序的宜居、宜业、宜游区域。
景区城由低到高依次分为AAA级、AAAA级、AAAAA级和典范景区城四个等级。典范景区城在AAAAA级达标的基础上深化建设与运营,品质与形象具有引领性与标杆性。
建设景区城有哪些条件?一起来了解↓↓
环境与景观
城市人居环境优美,城市绿化良好,城市公园、广场和公共绿地数量充足、设施完善,公共服务水平较高。自然生态景观与城区建设风貌自然协调。开展美丽河湖、美丽街区等美丽载体建设,全方位展现城区“颜值”,实现景在城中,城在景中。
城市夜间景观亮化雅致和谐,彰显地域特色和城市品位。城市历史文化街区、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等各类文化文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。
城市滨水休闲空间有一定连续性,景观效果佳,休憩设施充足,安全设施完备。因地制宜设置亲水空间。
设施与服务
高铁站、客运中心、码头、公交站台等公共交通设施有地域特色;有共享(电)单车、分时租赁汽车等多样性的交通工具;有包含绿道、骑行道、水上交通等多样化的城市慢行系统;有覆盖城区景点、公园、休闲体育、文化场馆等主要公共场所的交通体系。停车场地管理有效,机关、事业单位和社会楼宇停车场(库)对外共享车位。
旅游集散地、旅游景区(点)等公共场所内厕所应达到旅游厕所标准。厕所有无障碍通道和设施,倡导沿街单位、社区的厕所免费对外开放,并设有醒目指引。
在公园、街区等游客集中活动区域设置临时咨询服务点。主要商业街区、旅游休闲街区、历史文化街区等设置自助式咨询功能设施。有面向公众APP、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。城区主要游览区域实现WIFI覆盖。
产品与业态
博物馆、图书馆、美术馆、科技馆等场所实施景区化改造与提升,实现常态化开放。鼓励城区休闲业态产品出店经营和外摆,摆放场地整洁、美观和有序。有一定数量的夜游和夜间休闲产品。工业旅游、体育旅游、养生旅游等“+旅游”业态和产品丰富。
有地方品牌、地方风味的美食,有“浙江味道·百县千碗”体验点和浙菜品牌创建活动。有特色鲜明的小型精品酒店、文化主题酒店和精品民宿。有区域特色和浙江印记文创商品。
景区镇(乡、街道)
什么是景区镇(乡、街道)?
以集镇为核心,辐射整个建制镇(乡、街道),坚持全域景区化,体现环境美、生活美、人文美、产业美、治理美,凸显自然山水格局和当地历史人文特色,塑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、镇景融合的宜居、宜业、宜游空间。
景区镇(乡、街道)分为四个等级,由低到高依次为AAA级、AAAA级和AAAAA级及典范景区镇。典范景区镇在AAAAA级景区镇基础上深化建设与运营,品质与形象具有引领性和标杆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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